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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3)。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净利润为负值。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名称:ST瑞和;证券代码:002620)于2026年3月23日、3月2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2025年7月19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粤03破申661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决定书表示:“经债务人同意,本院决定对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本院通过摇珠随机指定佛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负责人为文国龙”(下称“管理人”)。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5、经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因下述原因,自2025年4月30日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瑞和股份”变更为“ST瑞和”。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款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3)。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净利润为负值。根据该预告,其中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12,500万元至-6,500万元,公司2025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预计为-8,200万元至-4,200万元。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