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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20日、3月23日和3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函证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事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责任编辑:admin) |

